| 索 引 号: | TE2019041618380006/2025-00010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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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期房首付直付新政切实惠及缴存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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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5-06-02 | 成文日期: | 2025-06-02 |
| 关 键 词: | 缴存,资金,公积金,中心,提取 | ||
为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民生、助力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作用,近日,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正式出台住房公积金期房贷款首付款提取直付政策,进一步减轻缴存人购房资金周转压力,提升服务效能,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安居贡献力量。
一、政策核心:精准对接需求,规范流程提效
本次新政明确,在双鸭山市行政区域内购置预售商品房的缴存职工,可享受公积金提取直付购房首付款服务,每人仅限一次。符合《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的缴存人,可委托中心将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可用余额,直接划转至所购房屋开发企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专项用于抵扣购房首付款,实现公积金账户余额与购房首付的无缝对接。在资金管控方面,提取总额严格把控:个人提取金额不超过本人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多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首付款金额,保障资金使用合规性。若缴存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全额支付首付款,不足部分由缴存人自行筹集后,先行划转至开发企业监管账户,确保购房流程顺畅推进。
二、创新价值:打破传统模式,便民利企双赢
此次期房首付直付新政,是中心落实“便民利企・承诺制提取直付”服务理念的重要举措。它打破了传统“先垫付、后提取”的购房资金周转模式,从根本上缓解了缴存人购房前期的资金压力,有效降低了购房成本;同时,资金直接划转至开发企业监管账户,加速了开发企业资金回笼,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注入新动能。为进一步提升服务体验,中心还通过优化流程,将提取业务平均办理时长压缩,并配备政策专员提供一对一指导,让缴存人办理业务更便捷、更高效,切实感受到政策红利。
三、保障措施:协同监管防控,确保风险可控
为保障公积金资金安全,中心采取多项监管措施:一方面,新政要求所有直付资金直接划转至开发企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从源头规避资金挪用风险;另一方面,中心积极协同住建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解决业务办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新业务顺利开展且风险可控。 四、后续安排:强化宣传解读,保障政策落地
下一步,中心将持续做好新政宣传解读工作,通过服务大厅公示、官方平台推送、线下咨询会等多种方式,确保缴存人全面了解政策内容、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缴存人如有疑问,可随时前往中心各服务大厅,或拨打官方咨询电话,获取专业指导,切实享受到新政带来的便利与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