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TE2019041618380006/2025-00031 | 主题分类: | |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审用分离村级公章监督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 ||
| 文 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0-14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 关 键 词: | 印章,用印,审批,系统,申请 | ||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章管理,构建申请、审批、使用、存档全流程可追溯的闭环监管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双鸭山市审用分离村级公章监督管理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4日
双鸭山市审用分离村级公章监督管理制度(试行)
一 、总则
1.目的:为根治村级公章使用中存在的权力失范、违规操作及监管缺位问题,杜绝垄断公章导致集体资产流失、人情用章虚报支出等乱象,特建立审用分离村级公章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分 级审批、权责分离、数字存证机制,实现刚性制衡权力运行以遏 止私自用印行为,构建申请、审批、使用、存档全流程可追溯的闭环监管体系,贯通县、乡、村三级数治联防机制保障集体三资 安全,提升基层治理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双鸭山市村级各类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已安装电子套筒的村委会章、经济合作社章等(以下简称“智慧印章”),以及配套的电子化监管系统和相关设备。
二、职责分工
1.用印申请人:各村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智慧印章管理系统提交用印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包括用印事由、申请印章、用印次数等,并上传待用印文件。
2.审批人:村委会主任或理事长作为村委会章、经济合作社章用印申请的审批人。在收到用印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根据用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判断是否同意用印。如不同意,需注明原因。审批过程实行审批人与电子签名终身绑定,确保审批可溯源和责任固化。
3.印章管理员:由村级指定专人担任(一般由财务担任), 负责智慧印章设备的日常保管、维护和管理。审核纸质文件与系统中上传的文件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按照审批通过的申请进行印章操作,并记录用印详情。严格执行电子责任终身制,确保每次操作永久关联责任人。
4.系统管理员:由县(区)农业农村局指定专人担任,负责 智慧印章的日常维护,解决村级在使用智慧印章中遇到的问题。保障系统数据安全,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建立异常预警闭环处置机制,对系统识别的异常用印行为触发实时预警,并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动督办。
三、印章的保管与授权
1.印章保管:建立“非授权不解锁”原则,印章设备存放在专门的安全场所,由印章管理员负责保管。设备开启和使用需通过指纹识别,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操作。
2.印章授权:根据业务需求和人员职责,通过智慧印章管理系统对不同人员进行印章使用授权。授权内容包括管理权限、数据权限、审批权限等,强化物理隔离机制,防止未经授权接触用印设备。授权变更需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批,并在系统中及时更新。
四、用印流程
1.申请:用印申请人登录印章管理系统,进行全要素申报,废除传统手工填写方式,填写电子申请表,内容必须包括申请印章、次数、盖印人、盖印方式、是否外带、预计用印日期、申请事由等全部要素,并上传用印文件电子版。任何遗漏将被系统自动拒绝处理。
2.审批:审批人收到用印申请后,查看申请详情和用印文件,严格按照分级审批规则操作。如同意用印,点击“通过”,系统自动绑定电子签名终身责任,严禁非线上审批行为。
3.用印:审批通过后,用印申请人携带纸质文件到印章管理员处。印章管理员核对纸质文件与系统中上传的文件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通过智慧印章设备进行用印操作。用印过程中,设备自动记录用印时间、地点、操作人员等信息,并对用印文件进行拍照留存。
五 、印章使用监督与检查
1.实时监控:智慧印章管理系统实时记录印章使用情况,包括用印申请、审批、用印操作等信息。管理人员可通过系统随时查看印章使用动态,对异常用印行为(如非授权解锁、数据异常)触发预警机制,由系统管理员实施闭环处置(预警→ 干预→ 督办)。
2.定期检查:县(区)农业农村局定期对印章管理情况进行 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智慧印章设备的保管和使用情况、用印申请和审批流程的合规性、用印记录的完整性等。数据自动汇集并构 建县级监督数据库,支持上级穿透式监督。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3.用印追溯:未按规定流程审批、无用印记录的材料,印章使用均视为无效。所有记录电子留痕不可篡改。
4.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拆卸印章、伪造用印申请、篡改用印记录等违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系统维护与数据管理
1. 系统维护:系统管理员定期对智慧印章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包括软件服务、硬件检查、数据备份等,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如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售后进行修复,并记录故障情 况和处理结果。
2.数据管理:智慧印章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属于政府机密信息,应严格保密。数据存储应采用加密技术,防止数据泄露。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或删除系统数据。
七、附则
1.制度解释:本制度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2.制度生效: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若与上级相关规定意见不一致,按上级规定意见执行。
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审用分离村级公章监督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