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TE2019041618380006/2025-00023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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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现场管理标准规范》的通知 | ||
| 文 号: | [2025]25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12 | 成文日期: | 2025-09-12 |
| 关 键 词: | 服务,规范,标准,政务,建设 | ||
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现场管理标准规范》的通知
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有关单位,各县(区)营商环境局:
为深入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现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现场管理标准规范》(以下简称《标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各县(区)营商环境局结合实际,参照执行。特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规范化建设重要意义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关键载体,是政府转变工作作风,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的重要窗口,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举措。各单位、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抓好《标准规范》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助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加快转型升级,确保大厅规范、高效、健康运行。
二、聚焦标准落地,全面提升实体大厅服务水平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要以《标准规范》实施为契机,结合自身情况,全面优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功能配置。依据《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服务内容科学划分功能区域,按需配齐服务设备,确保大厅硬件设施满足政务服务需求;
(二)优化服务模式。加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管理,整合优化窗口布局,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进一步提升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
(三)创新服务方式。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探索推行更便捷高效的服务模式,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四)强化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窗口服务效能评价机制,完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流程及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加快推进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标准化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各有关单位、各县(区)要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充分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标准规范》贯彻落实举措,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为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协同联动、信息共享,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工作合力。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全面统一服务流程、办理标准、行为规范、考核机制,确保各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无差别、标准无落差、体验无差异。
附件:《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现场管理标准规范》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