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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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税函〔2024〕22
号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关于协同推进
“网上办税”便民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各县(区)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
改革要
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重点工作部署,请各单位积极协
同自然资源、财政、营商环境等部门,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
在当地政府的统筹下,推进不动产交易涉税环节网上办税、税费
统缴、发票自动推送等相关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纳税人缴
费人为中心,大力推进线上线下“一窗办事”,努力构建“线下
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不动产登记
办税缴费服务新体系。
二、工作目标
2024
年
5
月底前,全市所有县(区)不动产登记办税缴费实
—2—
现网上(掌上)办理、税费统缴、发票自动推送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内容
各县(区)税务部门要围绕智慧税务建设和“互联网+不动产
登记”的目标,积极推进不动产交易涉税环节网上办税、税费统
缴、发票自动推送,加强网上不同业务系统相互融合,实行“一
次受理、自动分发、集成办理、顺畅衔接”
,实现登记、办税缴
费网上申请,现场核验“最多跑一次”或全程网办“一次不用跑”。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统筹推进手机
APP、微信小程序等开发
应用,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办税缴费全程“掌上办理”。要打通
信息数据壁垒,统一流程环节,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办理贯通衔接。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县(区)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不动
产登记办税缴费便利化工作,持续规范办事流程,不断提升服务
质效,努力将不动产登记办税缴费打造为双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
的一流品牌。
(二)深化部门协同。
各县(区)税务部门要积极与自然资
源部门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沟通,密切协作,及时
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落实经费保障。
各县(区)税务部门要积极与自然资
源部门沟通,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主动汇报工作情况,积极争
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信息数据、经费、技术、场地等方面
—3—
的支持,为推进不动产登记办税缴费便利化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宣传辅导。
各县(区)税务部门要多渠道、多维
度、多形式开展宣传辅导,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网上、掌上等
非接触方式进行不动产登记办税缴费,使便利化改革成果更好惠
及广大群众。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
2024
年
3
月
14
日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承办
办公室
2024年
3
月1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