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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直播带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2025]267号
发文日期: 2025年10月28日 成文日期: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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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直播带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0-28 14:36:0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市监发〔2025267

各县局、分局,相关业务科室:

现将《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直播带策”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8日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直播带策”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破解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难题,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政策知晓率、理解度与执行力,增强经营主体政策获得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常态化开展“直播带策”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精准触达、互动解惑、助企发展”为核心,搭建市场监管部门与经营主体的“零距离”互动平台。通过“直播带策”活动,将市场监管领域涉及经营主体准入、生产经营、监管执法、退出注销等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转化为“听得懂、用得上、记得住”的可视化内容;实时解答经营主体在实际运营中的政策疑问,化解政策理解偏差;力争实现“三个提升”:政策知晓率提升、经营主体政策咨询响应时效提升、政策落地执行准确率提升,营造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环境,为全市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撑。

二、主要举措

(一)精准策划直播内容,确保“按需供给”

1.政策体系化梳理。由法规科牵头,联合注册科、餐饮科、特种设备科等业务科室,按“经营主体生命周期”(设立-运营-变更-注销)和“行业类型”(餐饮、零售、特种设备使用等)两大维度,梳理市场监管领域现行有效政策(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便民举措),形成《“直播带策”政策清单》,明确每类政策的核心要点、适用范围、实施时限及咨询渠道,确保直播内容无遗漏、无偏差。

2.案例场景化设计。各业务科室收集近2年工作中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按“问题场景-政策依据-整改方案-注意事项”四要素整理,融入直播内容。通过“案例讲解+政策解读”的方式,让抽象政策具象化,帮助经营主体直观理解政策边界与执行标准。

3.需求靶向性征集。提前15个工作日通过三大渠道征集需求:①线上:在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直播带策”需求调查问卷》,设置“关注政策类型”“急需解决的疑问”等选项;②线下:在政务大厅窗口、经营主体聚集区(如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设置意见箱,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记录经营主体诉求;③定向征集:通过行业协会(餐饮协会、零售商会等)收集特定行业的集中性政策疑问。将征集到的需求分类汇总,作为当期直播的核心内容,确保“群众点单、部门接单”。

(二)组建专业化直播团队,确保“权威解读”

1.核心团队组建。按“1名主播+2名业务支持+1名技术保障”的标准组建直播小组:①主播:从各科室选拔3-5名具备3年以上业务经验、语言表达流畅、应变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优先选择获得“政务服务标兵”“业务能手”等称号的人员;②业务支持:每期直播根据主题,搭配2名对应业务科室骨干,负责补充解答专业问题;③技术保障:由科技信息科指派1名技术人员,负责直播设备调试与突发技术问题处理。

2.全流程培训提升由办公室牵头,开展直播团队专项培训,内容包括:①政策精准解读培训:邀请法规科负责人讲解政策适用边界,避免解读偏差;②直播技巧培训:含镜头感、语速控制、互动话术设计,邀请专业媒体人员授课;③应急处置培训:模拟“观众提出尖锐问题”“政策表述有误”等场景,训练团队应对能力)。培训后进行“模拟直播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参与正式直播。

3.专家顾问支撑邀请市司法局法治专家、高校经济管理领域教授及行业资深从业1者组成“直播带策”专家顾问团,每期直播前对内容进行审核,直播中若遇复杂政策疑问,可连线专家实时解答,增强直播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三)搭建高效化直播平台,确保“顺畅互动”

1.多平台协同直播。综合考虑经营主体使用习惯,确定“主平台+辅平台”直播矩阵:①主平台:选择本地用户活跃度高的短视频平台,支持实时互动与回放;②辅平台:在市政务服务网、微信视频号同步直播,满足不同群体观看需求。所有平台提前3个工作日发布直播预告,明确主题、时间、观看链接及互动方式。

2.直播环境标准化搭建。固定直播场地,配备标准化设备:①视频设备:4K高清摄像机、补光灯(确保画面清晰明亮);②音频设备:领夹麦克风(避免杂音)、备用麦克风(防止设备故障);③网络设备:100M以上专线网络+4G/5G备用热点(确1保网络稳定)。直播前1小时,技术人员对设备、网络进行3次以上测试,确保无卡顿、无断连。

3.互动功能精细化设计。设置“三阶互动环节”:①预热互动:直播前1小时开放评论区,由工作人员引导观众留言“关注的政策问题”,提前梳理高频疑问;②实时互动:直播中每20分钟设置1次“问答时段”,主播结合评论区留言解答问题,对复杂问题标记后由业务支持补充;③课后互动:直播结束后,在平台留言区持续回复24小时,未解答问题汇总后通过公众号发布《“直播带策”问答集锦》。

(四)立体化宣传推广,确保“广覆盖”

1.线下精准触达。在政务大厅、市民中心、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主体集中区域,张贴彩色直播海报(含主题、时间、二维码);在审批窗口发放宣传折页,工作人员办理业务时同步告知“直播即将开播,可扫码预约”;对重点企业(如规上企业、新开办企业),通过电话或短信定向提醒直播信息。

2.线上多维传播。①预热阶段:在市监局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发布直播预告短视频(15-30秒,突出“解决什么问题”),联合本地生活类公众号转发;②直播阶段:安排专人在直播评论区引导互动,及时回复“如何观看回放”等问题;③回放阶段:直播结束后24小时内,将完整视频及“问题解答清单”上传至各平台,设置“直播回放”专栏,方便错过直播的经营主体随时观看。

3.媒体深度合作。与双鸭山电视台、双鸭山日报、双鸭山人民广播电台等本地主流媒体合作:①电视台在新闻时段播报直播预告及核心内容;②报纸开设“直播带策”专栏,刊登每期直播的政策要点与典型问题解答;③电台在早间、晚间高峰时段播报直播信息,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力。

(五)科学化效果评估,确保“可持续优化”

1.数据量化分析。建立《“直播带策”数据台账》,每期统计核心指标:①参与度指标(观看人数、峰值在线人数、平均观看时长);②互动指标(留言数、提问数、点赞数);③转化指标(政策咨询电话减少量、相关业务办理一次性通过率提升量)。通过数据对比,分析不同主题、不同平台的直播效果,优化后续直播计划。

2.满意度定向调查。直播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两种方式收集反馈:①线上:在直播回放页面嵌入满意度调查问卷(含“内容实用性”“讲解清晰度”“互动及时性”等5项评分指标及开放留言栏);②线下:在政务大厅随机抽取100名办事经营主体,进行面对面访谈,记录其对直播的意见建议。

3.问题闭环管理。对直播中未及时解答及调查中反馈的问题,建立《“直播带策”问题跟踪台账》,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解决时限(一般问题3个工作日内解决,复杂问题7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解决后,通过电话、短信或公众号向提问者反馈结果,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

成立“直播带策”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管领导任组长,协管的四级调研员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县(区)局、科技信息科、新闻宣传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①审定年度直播计划与重点主题;②协调解决直播中的重大问题;③监督检查活动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注册科),负责日常工作:制定每期直播方案、协调人员分工、汇总数据与反馈意见,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二)深化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建立“科室联动”机制,一是内容保障。法规科负责政策合规性审核,业务科室负责提供专业内容与案例,新闻宣传办负责宣传推广;二是技术保障。科技信息科负责直播设备采购、维护及网络保障,提前制定技术应急预案;三是基层联动。县局、分局协助收集辖区内经营主体需求,同步转发直播信息,组织辖区企业观看直播。每月召开1次部门协调会,通报工作进展,解决协作中的堵点问题。

(三)规范经费管理,保障运行

将“直播带策”活动经费纳入市局年度预算,明确经费使用范围。一是设备采购与维护(摄像机、麦克风、网络专线等);二是宣传推广(海报制作、媒体合作、短视频制作等);三是专家顾问费用(劳务报酬、交通补贴等)。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按实报销”制度,由财务科定期审核经费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

一是常态化直播机制。原则上确定“每月1期、每期60分钟”的直播频率,固定直播时间形成“经营主体定期关注”的习惯;每年底制定下年度《“直播带策”主题计划》,结合政策更新、季节特点调整主题。二是动态优化机制。每季度召开1次效果评估会,结合数据统计、满意度调查结果,调整直播内容、形式,根据政策更新情况,每半年修订1次《“直播带策”政策清单》,确保内容时效性。三是激励考核机制。将“直播带策”工作纳入科室年度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团队、个人给予表彰;对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附件:1.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播带策”活动应急预案1

2.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播带策”活动管理制度

附件1: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直播带策”活动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优先,关口前移。提前排查直播全流程风险点(网络、设备、内容、舆情等),制定应对措施,将突发事件化解在萌芽阶段。

2.统一指挥,分级响应。突发事件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一般、较大、重大)启动三级响应,明确各层级处置权限与流程。

3.快速处置,减少影响。建立“5分钟响应、30分钟处置”的快速机制,避免事件扩大化,最大程度降低对活动公信力、部门形象的影响。

4.依法依规,妥善善后。处置突发事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引发次生舆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局主管领导

副组长:协管的四级调研员

成  员:各相关科室负责人

职责:①审定应急预案;②启动/终止应急响应;③决策重大处置方案;④协调外部资源。

(二)现场应急处置小组

组  长:注册科负责人

成  员:直播团队、新闻宣传办工作人员

职责:①第一时间发现并报告突发事件;②按领导小组指令实施现场处置(;③记录事件处置过程,形成报告;④跟进善后事宜。

(三)技术应急支持小组

组长:科技信息科负责人

成员:技术保障人员、网络运营商对接人

职责:①直播前排查网络、设备风险;②突发事件中快速定位技术故障并修复;③保障备用设备、备用网络的即时启用。

(四)舆情应急监测小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新媒体运营人员、舆情监测专员

职责:①直播全程监测各平台评论区、本地论坛、社交媒体舆情动态;②识别负面舆情,及时预警;③按指令发布官方回应,引导舆情方向。

三、突发事件分类及分级应对措施

(一)技术类突发事件(网络故障、设备故障)

1.网络故障。一般1故障:技术小组立即排查原因(如带宽不足、路由器故障),主播同步告知观众“当前网络略有卡顿,技术人员正在处理,稍作等待”,可穿插“政策小问答”互动,缓解观众焦虑。较大故障:技术小组启用备用网络(4G/5G热点),主播说明“网络暂时中断,将在5分钟内恢复直播,恢复后会重复讲解中断前内容”;现场处置小组在各平台留言区同步告知恢复时间,避免观众流失。重大故障: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暂停直播,现场处置小组通过各平台发布《直播暂停通知》,明确“重启直播时间(如24小时内)及回放观看渠道”;技术小组事后出具《网络故障分析报告》,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设备故障。一般故障:技术小组现场调试,主播继续讲解,可适当提高音量或调整镜头角度,不中断直播。较大故障:技术小组立即启用备用设备(5分钟内完成更换),主播说明“设备临时故障,将在3分钟内恢复,恢复后补充讲解”。重大故障:参照“网络重大故障”处置流程,暂停直播并告知观众后续安排。

(二)内容类突发事件(政策解读偏差、争议问题)

1.政策解读偏差。一般偏差:业务支持人员即时提醒主播,主播在后续讲解中补充说明“刚才关于XX政策的表述,补充一点……”,确保信息准确。较大偏差:现场处置小组立即示意主播暂停该部分讲解,由业务支持人员或连线专家重新解读,主播诚恳致歉“刚才解读存在偏差,现在由XX为大家准确讲解”;事后在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更正说明》,强化正确信息。重大偏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暂停直播,舆情小组监测舆情动态,法规科快速出具《政策准确解读函》,通过各平台发布,消除误导影响;事后组织直播团队重新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再次参与直播。

2.争议问题与恶意言论。合理争议:主播耐心倾听,邀请业务支持或专家从政策背景、执行标准角度解答,引导理性讨论,避免对立。恶意言论:评论审核人员立即删除言论并禁言相关账号(10分钟内完成),主播不回应恶意言论,继续正常讲解;若恶意言论刷屏,技术小组临时关闭评论区5分钟,现场处置小组发布《文明互动提醒》,恢复后开启评论区审核功能(仅显示通过审核的留言)。重大争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暂停直播,舆情小组分析争议焦点,联合业务科室制定《回应口径》,1小时内通过各平台发布,澄清事实;待舆情平稳后,再确定是否重启直播。

(三)其他突发事件(人员突发疾病、现场干扰)

1.人员突发疾病现场处置小组立即安排医护人员到场,启用备用主播(若主播无法继续),说明“主播临时身体不适,由XX继续完成直播”;若无人接替,暂停直播并告知后续安排。

2.现场干扰现场处置小组立即疏散无关人员、消除噪音源(5分钟内完成),主1播保持镇定,可暂停讲解并说明“现场临时干扰,很快恢复”,避免观众恐慌。

四、应急处置流程

事件发现与报告:现场工作人员(主播、技术人员等)发现突发事件后,立即通过“应急工作群”向现场处置小组。

附件2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直播带策”活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直播带策”活动全流程管理,确保市场监管领域政策宣传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与实效性,提升政务服务精准度,助力经营主体高效理解并运用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县局、分局组织的所有“直播带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解读类、业务指导类、热点回应类、问题答疑类等直播形式,涵盖直播策划、内容审核、实施执行、效果评估等全环节。

(三)基本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直播内容、流程及互动环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政务公开相关规定,严禁传播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信息。

2.精准权威原则。政策解读需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由专业人员负责讲解,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无偏差,杜绝模糊表述或误导性内容。

3.服务导向原则。以经营主体及公众的实际需求为核心,聚焦办事难点、政策堵点,优化直播内容与形式,提升政策传播的可及性与实用性。

4.常态规范原则。建立标准化工作流程与管理机制,实现“直播带策”活动常态化开展、规范化运作,确保活动质量稳定可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

成立“直播带策”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主管领导任组长,协管四级调研员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注册科、法规科、餐饮科、特种设备科等)、县局、分局科技信息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审定年度“直播带策”活动计划、重点主题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活动开展中的重大问题,如跨部门协作、资源调配、专家邀请等;监督检查活动执行情况,审核年度工作总结与效果评估报告;审批活动经费预算及重大设备采购方案。

(二)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为领导小组下设执行机构,由注册科牵头,联合法规科、办公室、科技信息科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设组长1名(由注册科负责人担任),副组长2名(分别由法规科、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各成员单位职责:1

注册科:负责活动整体策划,制定每期直播方案(含主题、时间、人员分工);协调各科室资源,推进直播计划落地;汇总直播数据与反馈意见,形成总结报告。

法规科:负责直播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包括政策依据、解读口径的准确性;对直播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支撑;审核《“直播带策”政策清单》及案例的合规性。

办公室:负责活动宣传推广,包括制作预告短视频、海报、折页;运营官方直播平台(抖音、微信视频号等);监测直播舆情,处理负面信息;对接本地媒体开展合作宣传。

科技信息科:负责直播技术保障,包括设备采购与维护(摄像机、麦克风、网络等);直播平台搭建与调试;技术人员培训;应对直播中的技术故障,提供应急支持。

业务科室:根据直播主题,提供专业内容支撑,如政策要点、典型案例、业务操作指南;选派业务骨干担任直播“业务支持”,参与实时答疑;收集本领域经营主体的政策需求与疑问。

县局、分局:协助收集辖区内经营主体的需求与问题;同步转发直播预告,组织辖区企业观看;反馈辖区内对直播内容的意见建议,配合开展线下宣传。

三、直播内容与流程

(一)直播内容管理

1.内容范围

直播内容需聚焦市场监管领域核心业务,主要包括:

(1)政策解读类: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便民政策的出台背景、核心条款、适用范围、实施时限及注意事项;

(2)业务指导类: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办事流程,如企业注册登记、食品经营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年报填报等操作步骤、材料清单、常见错误规避;

(3)热点回应类:社会关注的市场监管热点问题,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虚假广告查处、消费维权案例等,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传言;

(4)问题答疑类:针对前期征集的经营主体高频疑问,结合直播实时留言,提供精准解答,形成《“直播带策”问答集锦》。

2.内容审核

建立“三级审核机制”,确保内容准确合规:

(1)一级审核(业务科室初审):相关业务科室对提供的政策文本、案例、答疑口径进行初审,确保内容符合现行政策要求,无专业偏差;

(2)二级审核(法规科复审):法规科对初审后的内容进行合规性审核,重点核查政策依据、法律风险,确保无违法违规表述;

(3)三级审核(领导小组终审):对涉及重大政策解读、敏感话题的直播内容,须提交领导小组终审,审核通过后方可用于直播。

(二)直播流程规范

1.策划准备阶段(直播前15-7个工作日)

(1)工作小组结合政策更新情况与需求征集结果,确定直播主题、时间、及人员分工;

(2)业务科室提交直播所需的政策材料、案例清单,经三级审核后,由办公室设计宣传资料;

(3)科技信息科完成直播设备调试与网络测试,确定主备平台;工作小组组织直播团队(主播、业务支持)开展岗前培训与模拟演练。

2.预热宣传阶段(直播前7-3个工作日)

(1)线上: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政务服务网发布直播预告,明确主题、时间、观看链接及互动方式;联合本地生活类平台、行业协会转发;

(2)线下:在政务大厅、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张贴海报,发放折页;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向办事群众告知直播信息;对重点企业进行电话或短信提醒。

3.直播实施阶段(直播当日)

(1)直播前1小时:技术人员再次调试设备与网络,开启直播平台评论区预热,工作人员引导观众留言提问;

(2)直播中:主播按脚本讲解内容,每20分钟设置1次“问答时段”,业务支持补充解答专业问题;舆情专员实时监测评论区,删除恶意言论;技术人员全程待命,应对突发故障;

(3)直播结束前5分钟:主播总结核心内容,告知回放观看渠道及问题反馈方式。

4.总结优化阶段(直播后1-3个工作日)

(1)工作小组收集直播数据(观看人数、互动量、问题数),整理未解答问题,转相关科室跟进;

(2)新闻宣传办在24小时内上传直播回放,发布《“直播带策”问答集锦》;

(3)通过线上问卷、线下访谈收集观众反馈,形成《本期直播总结报告》,报领导小组备案。

四、人员管理

(一)主播选拔与资质要求

主播需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在职人员,政治素质过硬,无违纪违法记录;具备3年以上市场监管业务经验,熟悉相关政策法规,能准确解读专业内容;语言表达流畅,逻辑清晰,具备良好的镜头感与应变能力,能应对直播中的突发提问;经专项培训并通过“模拟直播考核”(考核内容含政策解读、互动技巧、应急处置),取得“直播带策”主播资格后,方可上岗。

(二)培训与考核

1.培训机制

(1)定期培训: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培训,内容包括最新政策解读、直播技巧提升、舆情应对方法,邀请法规专家、媒体从业者授课;

(2)岗前培训:新选拔主播上岗前,需参加为期3天的岗前培训,包括制度学习、模拟直播、案例分析;

(3)专项培训:针对重大政策发布或特殊主题直播,开展1-2次专项培训,确保主播熟悉内容口径。

2.考核机制

建立“主播年度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1)考核指标:内容质量(政策解读准确性、案例实用性);直播效果(观看人数、平均观看时长、观众满意度);互动表现(问题解答及时性、语言表达流畅度);应急处置(应对技术故障、负面言论的能力);

(2)考核方式:结合直播数据、观众反馈、领导小组评价综合评定;

(3)结果应用:考核“优秀”的主播优先参与重点主题直播,并给予表彰;考核“不合格”的主播暂停上岗,需重新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

(三)行为规范

主播直播时需着装整洁(穿制服或商务正装),举止得体,使用规范用语,避免口语化、随意化表达;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内容讲解,不得擅自增减政策条款或改变解读口径;面对观众疑问,需耐心解答,无法即时回应的需记录并转相关科室跟进,不得推诿或误导;严禁在直播中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经营主体商业秘密及公民个人隐私;严禁发表与政策相悖、损害部门形象的言论。

五、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

(一)技术支持管理

1.设备管理。科技信息科建立《直播设备台账》,登记设备型号、采购时间、维护记录;定期(每季度)对摄像机、麦克风、网络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备用设备(如备用摄像机、4G/5G热点)需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2.平台管理。优先选择官方认证、稳定性强的直播平台(如抖音政务号、微信视频号),避免使用无资质的第三方平台;科技信息科安排专人负责平台账号管理,定期更换密码,确保账号安全。

3.技术人员管理。技术人员需具备直播设备调试、网络故障排查能力,定期参加技术培训;直播时需全程在场,实时监控设备与网络状态,5分钟内响应技术故障。

(二)安全保障措施

1.内容安全。严格执行“三级审核机制”,杜绝违规内容;直播中若发现内容偏差,需立即暂停讲解,经纠正后再继续;

网络安全。直播前与网络运营商确认带宽保障,启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止网络攻击;避免在直播中展示敏感操作界面(如内部业务系统);

2.舆情安全。新闻宣传办安排专人实时监测直播舆情,对恶意攻击、造谣传谣等言论,10分钟内完成删除与禁言;若出现重大舆情,立即启动《“直播带策”活动应急预案》,发布权威回应;

人员安全。直播场地需配备急救箱,提前联系政务大厅医务室;若工作人员突发疾病,立即安排救治并启用备用人员,确保直播不中断。

六、监督与评估

(一)监督检查

1.日常监督。工作小组对每期直播的策划、审核、实施全流程进行跟踪监督,重点检查内容合规性、流程规范性;

2.定期检查。领导小组每半年开展1次专项检查,查阅直播方案、审核记录、数据台账,评估制度落实情况;

社会监督。在官方平台公布“直播带策”监督电话(与政务服务投诉电话联动),接受经营主体及公众对直播内容、人员服务的投诉举报,3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二)效果评估

1.评估周期与方式:每月开展当期直播效果评估,每季度开展阶段性评估,每年开展年度综合评估;采用“数据量化+定性分析”结合的方式,形成评估报告。

2.核心评估指标:传播效果。观看人数(累计观看、峰值在线)、平均观看时长、平台转发量;

3.服务效果。观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研,满意度需≥85%)、问题解决率(直播中及后续跟进的问题解决比例需≥90%)、政策咨询电话减少量;落地效果。相关业务办理一次性通过率提升量、经营主体政策知晓率提升量。

4.评估结果应用:根据评估结果优化直播内容(如增加某类行业政策讲解)、形式(如采用“主播+企业走访”户外直播);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如内容审核不严格、技术保障不到位),责令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七、附则

1.本制度由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播带策”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各县局、分局可参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67号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直播带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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