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报装服务指南
一、报装流程
1
个环节
(一)
不涉及外线施工的项目,0.25
个工作日完成。
报装既通水:用户提供办理要件(可容缺),填写报装用水
申请表即可。
1.对已安表并经现场确认符合验收条件的立即连接通水。
2.对已安表并经现场确认不符合验收条件的,经指导整改验
收合格后立即连接通水。
3.对现场确认符合用水条件只需安表的情况,立即安表连接
通水。
(二)
涉及外线施工的项目,1
个工作日完成。
报装勘查审批通水:用户提供办理要件(可容缺),填写报
装用水申请表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
1.对现场勘查符合施工条件的现场进行设计、出具草图、申
请并联审批、同步施工。
2.对现场勘查确认不符合施工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整改,同
时进行设计、出具草图、申请并联审批、同步施工。
3.验收通水:施工完成后,组织现场验收通水。
(1)经现场确认符合验收条件的立即通水。
(
2
)经现场确认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整改合格
整后立即通水。
二、办理方式。
①
线下填写申请表,提供图纸(可容缺)办理。详见附件:
一表办理。
②
依托政务服务网、微信掌上营业厅、双鸭山市工程建设审
批系统推送项目信息并联办理,无需线下或二次申报。
三、前置服务。
对申请报装的用户,我公司将按照服务制度提前介入,主动
上门服务,专人全程帮办代办,报装服务电话
0469-6106677。
四、收费依据
供水报装“零”收费,红线外供水管网工程施工由市政基础
设施费支出。重点项目及信用优良中小企业接水工程,实施费用
“最后办”,按照优先施工和通水的原则,先行安排施工,竣工
通水后再办理工程结算。施工可先通水,后补缴水费。
一表办理:
双鸭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用水报装申请表
双水申报:
第
号
年
月
日
类别
新建
改建
扩建
性质
居民
非居民
用户
基本
信息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规划许可证:
责任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温馨提示
依据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规定:
一、
新建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及与其相连接的供水设施,在工程竣工时,应
当通知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参加验收。在重要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
知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不得占压供水设施设备。
二、未经供水单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启闭供水设施阀门;未经城
市公共供水企业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自建供水设施与城市公共供水
管网系统连接。
三、环卫、绿化、市政等用水,应当到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办理手续,装表
计量收费。
四、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上私接管道取水;
不得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不得超越计量器具设旁通管取水。
五、从街路干线、支线接出的入户管线至室内的全部供水设施,由房产产权
单位负责维修、检查;专用管线,由产权单位负责维修、检查。产权单位应依
法承担红线内部分的管网产权维修维护责任。
要件(可容缺
)
图纸/产权证
经办科室签字
总经理审批签字